上海市民顧女士向青年報“老羅幫你忙”互動維權(quán)欄目投訴稱,2013年9月14日,她通過太平洋房產(chǎn)中介棗莊路店購一套二手房的過程中,中介和賣家均口頭承諾該套二手房“滿五年唯一”,但是顧女士并沒有在購房合同中與賣方明確這一點。事實上,由于該套二手房并不符合“滿五年唯一”的標準,顧女士為此不得不多付了9萬元的稅費。而中介事后則推諉責任,認為顧女士在購房時就已經(jīng)知道該房并不符合“滿五年唯一”的條件,中介只不過是配合買賣雙方做一出戲給稅務部門看。

中介暗示“滿五年唯一”
當顧女士相中了位于金橋路這套房子時,上家姚女士報出345萬元房子總價。顧女士曾提出“連帶稅費一起一共是多少”的問題。
顧女士回憶,這時太平洋房產(chǎn)中介棗莊路店有關(guān)工作人員林先生并沒有告訴她這套房子不符合“滿五年唯一”的標準,而是非常隱蔽地誤導了顧女士,“他當時說的是如果按‘滿五年唯一’計算,稅費為18萬多元。所以我一直認為該房屋是‘滿五年唯一’的?!?/p>
“最后算清了稅費是大約18萬元,中介費3.5萬元。”顧女士說,這是將房子成交價“做低”至240萬元(另105萬元,以室內(nèi)裝修等相抵),這是按“滿五年唯一”標準計算出來的結(jié)果,由于覺得這樣計算出來的總價還可以接受,就與太平洋房產(chǎn)中介和上家姚女士簽訂了購房協(xié)議。顧女士記得,購房前,姚女士也說過該套房子“滿五年唯一”,今年2月前往浦東新區(qū)房地產(chǎn)交易中心辦理審稅等相關(guān)事宜時,上家姚女士對窗口工作人員也承諾說這是她在上海的唯一房產(chǎn)。
比預期多繳9萬稅費
顧女士告訴記者,雖然這套房子成交價被“做低”至240萬元,但浦東新區(qū)房產(chǎn)交易中心當天對該套房子的成交價定為279萬元。3月21日,她前往繳稅時,考慮到政府部門官方定價比房子“做低”后的價格高了39萬元,她特意多準備了5萬元稅款——一共23萬元用于繳稅。
然而,即使這樣,她所備稅款還是少了——稅單提示的稅費為27萬多元。由于比最初算出來的18萬元多了9萬多元,顧女士“大吃一驚”,“頓時有了種上當受騙的感覺,當時就暫停繳稅”。當顧女士要求中介拿出善后解決方案時,卻被對方告知“繳稅期限只有3天,過期交滯納金或者重審稅”。
“中介開始推諉責任,最后還污蔑說我是在知道房產(chǎn)不符合‘滿五年唯一’的情況下簽的合同?!鳖櫯空f,直到此時她才知道,原來中介口頭承諾的“滿五年唯一”是假的。然而從交易雙方簽訂的協(xié)議書來看,這筆房屋買賣變成了上家配合她承諾“滿五年唯一”來減免稅款,“言下之意,中介不過是串通大家演一場戲給稅務部門看看的?!?/p>